“毛肚”非食材,“一手”=50克!
“毛肚”非食材,“一手”=50克!
“毛肚”非食材,“一手”=50克!
四川宜宾:破解贩毒暗语深挖(shēnwā)毒品犯罪交易链
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(ànjiàn),跨越云(yún)、贵、川、渝四省(市),涉案20余人……检察机关通过强化跨区域取证协作,引导取证,深挖毒品上下家,实现全链条打击。5月16日,随着四川省(sìchuānshěng)高级法院作出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”的二审裁定,这起涉毒案件终于尘埃落定(chénāiluòdìng)。
跨越(kuàyuè)四地的毒品犯罪网
2022年(nián)10月1日凌晨,蔡某、黄某(huángmǒu)驾驶运送毒品的车辆行至四川筠连(yúnlián)北高速收费站时被当场(dāngchǎng)挡获,民警从车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(俗称“麻古”)285.18克(kè)。随后,其同伙刘某在筠连某酒店被抓获,警方从其停放在酒店的车辆后备箱中(zhōng)查获“麻古”197.4克及毒资14万余元。随着蔡某等三人的落网,一个横跨多个省份的贩毒网络揭开冰山一角。
经查,2022年年中,蔡某(càimǒu)、李某(lǐmǒu)、刘某共谋购买毒品(dúpǐn)在重庆贩卖牟利,并委托黄某寻找毒品上家。8月,经黄某介绍(jièshào),蔡某等人在四川省兴文县向易某购买甲基苯丙胺(冰毒)500余克并运回重庆,在张某、彭某的介绍下,将毒品卖给了杨某、胡某等人。
倒卖毒品获得的高额利润刺激着蔡某(mǒu)等人的神经,他们继续铤而走险。同年9月,蔡某等人再次委托黄某(huángmǒu)寻找毒品上家,同时邀请彭某提前联系(liánxì)下家。不久(bùjiǔ),通过黄某介绍,方某、文某将从马某、桂某处购进的冰毒转手卖给蔡某等人,蔡某等人在运毒途中被人赃俱获。同时期,马某、桂某还通过其他人居间介绍准备将毒品销往(xiāowǎng)贵州。
公安机关根据前期(qiánqī)侦查线索,又抓获了蔡某的共犯李某、彭某及上家方(shàngjiāfāng)某等6人。
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(lìànzhēnchá)后,商请(shāngqǐng)检察机关介入。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、毒品数量大,宜宾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依法介入。
分析(fēnxī)认为“毛肚”是毒品暗语
“该案(gāiàn)因犯罪链条长,涉案地区广,作案手段隐蔽,侦查取证工作面临(miànlín)诸多困难,检察机关介入时还有数名涉案人员尚未归案。”办案(bànàn)检察官袁义聪告诉记者。
依法介入期间,一处细节引起了(le)办案检察官的(de)注意。彭某到案后拒不交代相关犯罪,但其口供提及“帮胡某从李某处购买过‘毛肚(máodù)’。”而(ér)同案犯李某的供述恰好指证彭某帮忙联系的下家之一就是(shì)胡某,且彭、李二人均辨认出胡某。“当时我们发现‘毛肚’可能是毒品暗语,这关联起了三个(sāngè)人,使彭某的辩解有了一丝破绽。”办案检察官说道。
公检两家召开案件会商会,研究认为(rènwéi)胡某系刑满释放人员,无业无收入,与(yǔ)贩毒人员联系甚密,具有重大(zhòngdà)作案嫌疑,又与彭某的贩毒事实紧密关联,并案处理有利于指控彭某。2022年12月,胡某被抓获归案;2023年1月,公安机关进一步顺藤摸瓜,将方某的上家马某、桂某(guìmǒu)等7人陆续抓获归案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(gāiàn)移送宜宾市(yíbīnshì)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“虽然17名(míng)犯罪嫌疑人均实施了贩卖毒品或运输毒品的行为,但全案包括关联犯罪及个人犯罪,在关联犯罪中又涉及‘毒品上家—下(xià)家—再(zài)下家’的串联犯罪,每笔犯罪事实(fànzuìshìshí)中穿插着共同犯罪、居间介绍、居中倒卖等不同行为角色(juésè)。因此,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、涉毒数量(shùliàng)、参与程度各不相同。”办案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认真分析全案事实后发现,如何准确认定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、地位作用是一大难题。
专案组决定先从犯意提起和毒资筹集入手,逐笔(zhúbǐ)划定共同犯罪人员范围,再通过通话联络、毒资流向和毒品交付三个(sāngè)方向,理清每条毒品犯罪交易链条的(de)“首”与“末”,在此基础上论证各犯罪嫌疑人(xiányírén)参与的具体行为和实际作用,区分主犯、从犯。
证实“一手”是指代(zhǐdài)50克毒品
2024年1月23日,该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(kāitíngshěnlǐ)。
2023年11月(yuè)(yuè)10日,宜宾市检察院以(yǐ)涉嫌贩卖、运输毒品罪对马某等17人提起公诉。2024年1月23日,法院开庭审理该案。
庭审(tíngshěn)中,被告人彭某、胡某仍拒不认罪,辩解与李某等人微信聊天中提及的毒品暗语“一手”是指代其他物品。对此,公诉人通过(tōngguò)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分别讯问和交叉讯问,揭示二人辩解“一手”指代内容的矛盾之处,同时结合资金往来记录分析(fēnxī)“一手”的交易(jiāoyì)单价,并当庭举证同案犯李某的有罪供述,证实“一手”是指代50克毒品,进而论证(lùnzhèng)李某通过彭某贩卖150克毒品给(gěi)胡某,胡某再(zài)转卖给他人的犯罪事实。
2024年8月1日,宜宾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全面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,以贩卖(fànmài)、运输(yùnshū)毒品罪分别判处马某、蔡某等17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九年,各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(fájīn)。
一审宣判后,马某等9人不服,提出(tíchū)上诉(shàngsù)。2025年5月16日,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此外,在该案一审审查过程中,专案组发现吴某等人也与(yǔ)犯罪事实存在(cúnzài)关联,要求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(jìnxíng)追捕。不久后,吴某及两名(liǎngmíng)下家被抓获归案。2024年12月26日,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吴某等3人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。
“毒品犯罪与社会(shèhuì)安全关系紧密,我们将继续凝聚禁毒合力,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”四川省检察(jiǎnchá)院重大犯罪检察部(bù)负责人说。


四川宜宾:破解贩毒暗语深挖(shēnwā)毒品犯罪交易链
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(ànjiàn),跨越云(yún)、贵、川、渝四省(市),涉案20余人……检察机关通过强化跨区域取证协作,引导取证,深挖毒品上下家,实现全链条打击。5月16日,随着四川省(sìchuānshěng)高级法院作出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”的二审裁定,这起涉毒案件终于尘埃落定(chénāiluòdìng)。
跨越(kuàyuè)四地的毒品犯罪网
2022年(nián)10月1日凌晨,蔡某、黄某(huángmǒu)驾驶运送毒品的车辆行至四川筠连(yúnlián)北高速收费站时被当场(dāngchǎng)挡获,民警从车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(俗称“麻古”)285.18克(kè)。随后,其同伙刘某在筠连某酒店被抓获,警方从其停放在酒店的车辆后备箱中(zhōng)查获“麻古”197.4克及毒资14万余元。随着蔡某等三人的落网,一个横跨多个省份的贩毒网络揭开冰山一角。
经查,2022年年中,蔡某(càimǒu)、李某(lǐmǒu)、刘某共谋购买毒品(dúpǐn)在重庆贩卖牟利,并委托黄某寻找毒品上家。8月,经黄某介绍(jièshào),蔡某等人在四川省兴文县向易某购买甲基苯丙胺(冰毒)500余克并运回重庆,在张某、彭某的介绍下,将毒品卖给了杨某、胡某等人。
倒卖毒品获得的高额利润刺激着蔡某(mǒu)等人的神经,他们继续铤而走险。同年9月,蔡某等人再次委托黄某(huángmǒu)寻找毒品上家,同时邀请彭某提前联系(liánxì)下家。不久(bùjiǔ),通过黄某介绍,方某、文某将从马某、桂某处购进的冰毒转手卖给蔡某等人,蔡某等人在运毒途中被人赃俱获。同时期,马某、桂某还通过其他人居间介绍准备将毒品销往(xiāowǎng)贵州。
公安机关根据前期(qiánqī)侦查线索,又抓获了蔡某的共犯李某、彭某及上家方(shàngjiāfāng)某等6人。
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(lìànzhēnchá)后,商请(shāngqǐng)检察机关介入。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、毒品数量大,宜宾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依法介入。
分析(fēnxī)认为“毛肚”是毒品暗语
“该案(gāiàn)因犯罪链条长,涉案地区广,作案手段隐蔽,侦查取证工作面临(miànlín)诸多困难,检察机关介入时还有数名涉案人员尚未归案。”办案(bànàn)检察官袁义聪告诉记者。
依法介入期间,一处细节引起了(le)办案检察官的(de)注意。彭某到案后拒不交代相关犯罪,但其口供提及“帮胡某从李某处购买过‘毛肚(máodù)’。”而(ér)同案犯李某的供述恰好指证彭某帮忙联系的下家之一就是(shì)胡某,且彭、李二人均辨认出胡某。“当时我们发现‘毛肚’可能是毒品暗语,这关联起了三个(sāngè)人,使彭某的辩解有了一丝破绽。”办案检察官说道。
公检两家召开案件会商会,研究认为(rènwéi)胡某系刑满释放人员,无业无收入,与(yǔ)贩毒人员联系甚密,具有重大(zhòngdà)作案嫌疑,又与彭某的贩毒事实紧密关联,并案处理有利于指控彭某。2022年12月,胡某被抓获归案;2023年1月,公安机关进一步顺藤摸瓜,将方某的上家马某、桂某(guìmǒu)等7人陆续抓获归案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(gāiàn)移送宜宾市(yíbīnshì)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“虽然17名(míng)犯罪嫌疑人均实施了贩卖毒品或运输毒品的行为,但全案包括关联犯罪及个人犯罪,在关联犯罪中又涉及‘毒品上家—下(xià)家—再(zài)下家’的串联犯罪,每笔犯罪事实(fànzuìshìshí)中穿插着共同犯罪、居间介绍、居中倒卖等不同行为角色(juésè)。因此,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、涉毒数量(shùliàng)、参与程度各不相同。”办案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认真分析全案事实后发现,如何准确认定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、地位作用是一大难题。
专案组决定先从犯意提起和毒资筹集入手,逐笔(zhúbǐ)划定共同犯罪人员范围,再通过通话联络、毒资流向和毒品交付三个(sāngè)方向,理清每条毒品犯罪交易链条的(de)“首”与“末”,在此基础上论证各犯罪嫌疑人(xiányírén)参与的具体行为和实际作用,区分主犯、从犯。
证实“一手”是指代(zhǐdài)50克毒品

2024年1月23日,该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(kāitíngshěnlǐ)。
2023年11月(yuè)(yuè)10日,宜宾市检察院以(yǐ)涉嫌贩卖、运输毒品罪对马某等17人提起公诉。2024年1月23日,法院开庭审理该案。
庭审(tíngshěn)中,被告人彭某、胡某仍拒不认罪,辩解与李某等人微信聊天中提及的毒品暗语“一手”是指代其他物品。对此,公诉人通过(tōngguò)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分别讯问和交叉讯问,揭示二人辩解“一手”指代内容的矛盾之处,同时结合资金往来记录分析(fēnxī)“一手”的交易(jiāoyì)单价,并当庭举证同案犯李某的有罪供述,证实“一手”是指代50克毒品,进而论证(lùnzhèng)李某通过彭某贩卖150克毒品给(gěi)胡某,胡某再(zài)转卖给他人的犯罪事实。
2024年8月1日,宜宾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全面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,以贩卖(fànmài)、运输(yùnshū)毒品罪分别判处马某、蔡某等17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九年,各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(fájīn)。
一审宣判后,马某等9人不服,提出(tíchū)上诉(shàngsù)。2025年5月16日,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此外,在该案一审审查过程中,专案组发现吴某等人也与(yǔ)犯罪事实存在(cúnzài)关联,要求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(jìnxíng)追捕。不久后,吴某及两名(liǎngmíng)下家被抓获归案。2024年12月26日,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吴某等3人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。
“毒品犯罪与社会(shèhuì)安全关系紧密,我们将继续凝聚禁毒合力,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”四川省检察(jiǎnchá)院重大犯罪检察部(bù)负责人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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